自由日日shoot》女主管霸凌男员工 深夜罚站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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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场霸凌案
2021/02/02 05:30
〔记者鲍建信、葛祐豪/高雄报导〕女主管职场霸凌,员工被罚站到天亮!
裁员要胁 喝令走廊罚站
高雄加工出口区台湾捷康公司担任代理领班的蔡姓女主管,不满郑姓男作业员工作不力,
涉嫌以裁员要胁,让郑男在公司走廊自晚上11点起罚站至隔天上午6、7点,共7、8个小时
,蔡女虽然辩称她没有叫郑男去罚站,但在场证人指证历历,桥头地检署因此依妨害自由
罪将蔡女提起公诉,恐为国内首例。
记者昨天前往该公司,询问对此事件回应及后续处理,经警卫联系人资部门后,以经理公
出为由,回复不便受访,要记者下次登门前先约好时间。
晚上11点 站到隔天7点
起诉书指出,蔡姓女被告为高雄市楠梓加工区台湾捷康公司代理领班,经公司生产部畅姓
经理和黄姓管理员授权,负责管理生产部门的作业员,被害人郑姓男作业员则为蔡女直属
员工。
2018年2月13日晚上,蔡女因不满郑男工作态度不佳又有疏失,涉嫌胁迫他如不依指示,
可能会被裁员,喝令其在公司的公共走廊上罚站,自晚上11点起到隔天上午6、7点,共7
、8个小时。
不甘损名誉 男员工提告
据了解,郑男因不甘名誉受辱,控告蔡女、畅姓经理和黄姓管理员3人涉嫌妨害自由后,
郑男的妻子在劳资协调时,获悉丈夫遭受羞辱是被害人,愤而也以配偶身分依法独立(指
不必经过其夫同意)提出告诉,后来两造虽在加工区相关人员协助下达成和解,但因妨害
自由为公诉罪,不能撤回告诉,加上郑妻也提告,因而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涉妨害自由 女主管起诉
桥检开庭调查,蔡女辩称,她没有叫郑男去罚站,但承办检察官传唤其他在场证人后,认
定她涉嫌以裁员的胁迫方式,迫使郑姓员工不得不做无义务的罚站,并拘束其人身自由,
依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诉,目前正由法院审理中。
至于畅姓经理和黄姓管理员2人涉案部分,检方认定他们不知情,也未授意,处分不起诉
。
台湾捷康公司成立于1974年,是加工区内早年投入台湾半导体封装的公司之一,后来成为
财星前1000大公司Vishay威世集团成员,公司约有400名员工。
台湾捷康公司位于高雄楠梓加工区(记者葛祐豪摄)
涉妨害自由 女主管起诉 那请问成立后 可判关\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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