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遇原公司刁难

楼主: AceSoprano (西瓦爪爪)   2020-09-22 22:55:44
各位大大好
上周五在版上询问了各位关于是否选择新offer
昨天拒绝总监慰留后
现职公司直接发信给新offer公司要他们不能用我
原因是当初在两公司合约缔结时有一条
“本专案人员于离开专案后一年内不得受对方公司聘雇”
但上周五慰留时,甚至是还在专案的时候完全没有提过有这个限制
在面试的时候
也清楚表示我个人已经离开新公司相关专案了
资格上应该是没有问题
没想到在这里被搞一波
本人目前已经离开该专案四个多月了
所以他们最快可以用我的时间是明年五月一日
新公司通知我这件事可能会影响on board 之后
虽然很不爽但一切合法
(看起来就是在搞我啊)
遇到了也只能面对
目前遇到的问题是
1. 新公司不可能为了我一个人违约
有可能会取消我拿到的纸本offer
还请各位提点是否有违法疑虑
可能谈一下大家互不追究
2. 离职手续还没跑完,但已经拒绝慰留了
明天总监又要找我再谈谈,要龟著说继续待在这里吗?
顺带一提信是副总裁寄的,总监应该是有往上报
我能想到最好的方法只有
明天跟总监说继续留下来工作
然后跟新公司人资说当天不会报到
既然他们高层也知道这个情况,应该没问题
再请各位大大帮忙提点没有想到的地方
或是更好的应对方法了
麻烦各位了
作者: boson5566 (勃松)   2020-09-22 23:02:00
看起来是你自己说溜嘴要去对方公司吧另外就是叫他合约拿出来看 拿不出来就是没有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20-09-22 23:04:00
拿劳基法9-1条给总监看,问他要给你什么补偿,以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09-22 23:05:00
公司怎么知道你去哪?
作者: k45446123 (云林俊杰)   2020-09-22 23:06:00
不得雇用条款在商业签约上很常见 但还是要符合劳基法
作者: baychi999 (发呆线)   2020-09-22 23:06:00
找劳工局吧
作者: dnzteeqrq (大只猫)   2020-09-22 23:20:00
劳工局先问问看
作者: Dong522 (dong)   2020-09-23 00:12:00
好傻好天真
作者: attila125 (寻找下一片天空)   2020-09-23 00:57:00
要有对价的补偿金,该条限制才有效力吧既然公司要求了,那你也可以要求一年份的薪水
作者: hello3750 (坐着吃果冻)   2020-09-23 01:12:00
刁一下就留任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0-09-23 02:07:00
他感觉是绕过竞业禁止条款,而是拿公司对公司的合约,要求对方不要雇用你...但!你怎么会让她知道你要去哪呢?傻傻的...
作者: chister ( )   2020-09-23 02:11:00
惨惨惨
作者: keepingJBJ (keep)   2020-09-23 03:33:00
去找找劳基法9-1,劳基法施行细则7-3,雇主需支付不为竞业之员工离职薪资至少50%,总监竞业禁止你一年,原公司就需付至6个月年薪水给你;禁满两年,需给你12个月薪资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20-09-23 07:36:00
看来你很好骗啊,离职不得找其他工作你也信囉?人是会被自己笨死的,是我就坐等公司来告了,爽别以为啥都能适用竞业条款好吗......
作者: Pharmarette (Little Mouse)   2020-09-23 08:02:00
竞业条款生效需要有相对应的补偿金有个问题原公司怎么知道你下份工作?
作者: Asicsman (亚瑟)   2020-09-23 08:22:00
还没去新公司报到前一切保密,这不是常识?
作者: raul12 (有人)   2020-09-23 08:29:00
建议把条款文字一字不改的po上来,“本专案人员”的定义是什么?违约的罚则是什么?这些先弄清楚,台湾有些公司合约很特别,约定了一堆,但是没有罚则,如果上法院主张赔偿损失的话,要先举证有损失及因果关系。当然新公司要不要为了你和旧公司周旋是另一回事,我纯粹提供法律上见解。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20-09-23 08:34:00
新公司签的约,他们自己在用人的时候就评估过了才发offer,最后如果真的变卦,可以参考新闻去调解看看了
作者: paul1201 (台北的学生)   2020-09-23 10:44:00
现公司这样搞,你还考虑留在现公司?傻眼问号?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0-09-23 10:48:00
http://i.imgur.com/p6NpclO.jpg不过你怎么会让现职公司知道你下一家是哪家...一般离职原因不是都直接悠呼过去
作者: simongarden (园丁)   2020-09-23 10:58:00
如果是合作公司,不用禁业条款弄你,公司对公司就可以弄你了,对方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新人破坏合作关系,除非你是要应征CEO位置,否则都是可割可弃的
作者: Nonenoic (铺勒万)   2020-09-23 11:10:00
是双方公司的条约 还是在您工作契约的规定呢?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0-09-23 11:22:00
跟原公司说要去哪的 好像不少有不好效果 XDDDD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20-09-23 11:53:00
所以你为何要让原公司知道你下家去向呢...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20-09-23 11:56:00
又不是禁止竞业条款查什么劳基法啦 现在是公司间的合约让对方有顾忌不敢雇用你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0-09-23 12:25:00
竞业禁止,那你要先想想,你的薪水有没一部分是竞业禁止的补贴?如果没有,可以无视但我建议两家公司都别去,找新工作
作者: zoneken (中肯)   2020-09-23 13:17:00
这是2间公司的合约,为什么一堆人在提竞业条款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0-09-23 13:32:00
楼上,你没看内文第一段吗?
作者: raul12 (有人)   2020-09-23 13:35:00
因为他们没遇过,但确实有公司会和合作的公司签这种条款,公司间的合约弹性很大,和劳动契约受劳基法及相关法规限制不同。你本身的竞业条款不用理,但我刚看了你上一篇,新公司是原公司客户的客户,这样也有签二公司直接的合约吗?签约的双方分别是新旧公司?
作者: mangoldfish (大眼笨金鱼)   2020-09-23 15:06:00
别留了,会弄你,你以后也不可能久留,不如赶快离开别虚耗在这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20-09-23 15:12:00
如果产业圈不是太小,建议离职、新公司也不要报到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20-09-23 15:52:00
没补偿的敬业条款=无效..可以去问劳工局
作者: rebecca226 (rebecca)   2020-09-23 17:26:00
简单说,就是新公司跟旧公司买了一个套装软件,因为需要客制化一些额外的程式,所以挖你过去做,因为觉得这样会比一直客制化费用低很多坦白说,这个新缺不会是什么爽缺,因为全部只有你一个人而且一开始上线用的不顺手肯定要一直加加加既然你又遇到了这尴尬的局面 建议你赶快找其他工作
作者: simongarden (园丁)   2020-09-23 17:32:00
不一定是坏事啦,就算你上任了新公司还是会卡这条约事后得开除你,结果是相同的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0-09-24 04:32:00
如果两间公司有关联 甚至某间是另一间的客户 很容易有这种情况阿我在半导体厂商当设备 设备商那边很喜欢挖我们这边的人后来我们这里的主管被挖到不爽 谈到后来就是两边有默契他们不挖我们的工程师 所以后来变成如果我们的人想跳 会先去别的公司过水或回家接家业一年之类的
作者: lunaisagirl (露娜)   2020-09-24 15:14:00
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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