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急 离职证明已给三个主管 赖已读不回

楼主: wangpohsiang (Jigglypuff)   2020-09-22 10:51:52
※ 引述《Yuchichi (计划赶不上变化)》之铭言:
: 更新
: 想请教一下,因为离职日期这周五,至今尚未有人手与我交接。
: 我需要在赖讯息提醒人资吗 ?那我打:我按照劳基法于这周五确定离职,请再帮我注意
: 薪水部分,如果未照劳基法走,会走正当程序。
: 因为人资在总部不过来我们公司的,
: 过往联系都是用赖
: 如题 纸本与扫描档同时给三个主管 也清楚告知讯息要提离职 因公司制式离职单 内有不
: 符合劳基法众多规定 有找不到人员交接不可以 算旷职 有没做好交接工作不可以 被扣薪
: 各种奇葩理由规定都是不符合劳基法
: 我可以不用理会这些违法事实 照着劳基法规定时间走人吧
: 公司离职单规定离职时间 也不府规定 所以我填写时间为劳基法时间
你有三个问题:1.自愿/非自愿离职 2.资遣费 3.被扣薪,
要不要厘清事件顺序再来问比较清楚?
目前你是自提离职,并且离职日设定在周五(9/25),基本上有3种结果:
A.劳方预告离职,劳方持续提供劳务,薪酬结算至9/25(正常情形,不算资遣)
B.劳方预告离职,资方立即停止劳方提供劳务,薪酬结算至9/25(资方佛心,不算资遣)
C.劳方预告离职,资方立即停止劳方提供劳务,片面提早结算薪酬(违法,且算资遣)
换言之,如果公司计薪到9/25让你走就合法,也没有扣薪问题。
另交接非完全是劳方义务,公司内规已经不合法,若以此扣薪更是当然违法。
如果公司要用交接理由扣薪或是不让你9/25离职,就请你保全证据并告诉公司或人资,
薪转当日如果薪酬不正确,就会向劳工局申请劳资调解。
至于你问离职后检举有什么用处,就是劳工局会派员检查公司有没有符合劳基法规定啊,
例如:
是否如实缮造员工名册(并保存至离职后5年)?
有没有保全出缺勤纪录?
或是检查检举人陈述的违法事项。
劳动检查和资遣费请求、扣薪那些问题,没有绝对关系,那些反而是劳资调解层面。
一般劳工局会在调解不成才让你申请劳检,然后劳检不要匿名,因为没用,大概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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