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一个业务就是拿现金给财务冲掉,这件事很多人知道
: 他也没申请任何费用
: 这边大家事情很多, 很多人宁愿自己付掉省得一直跑流程
: 无法自行加价
: 目前待的公司规模很大
: 什么东西都要签呈签核
: 价格上系统后都是支票汇款进公司
: 就算加价了,630→660
: 客户若少付10元我还是要贴
大开眼界。这完全不对吧。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制度设计要支票汇款进公司?
就是为了避开让业务涉入"解款",一涉入很多莫名其妙的问题会出来。
今天不是公司拿到的钱总数对了就好了便宜行事而已
想想看,今天这些差价,如果是甲方采购贪污私吞了,他爆出来被抓
那火会不会烧到你,会不会被质疑为共犯,所以才有垫钱掩护
不见得吃亏的一方就圣光护体喔
背信罪的构成要件
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
之行为,致生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
十万元以下罚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没有签呈,公司没有承认,业务可以自己决定尾数不用收了? 是不是损害公司的利益
你说你吃亏补钱了,看好最后一句,未遂犯罚之。
这看起来恐怕不太妥当吧
另外再补充下
凶、不耐烦、一直念、酸言酸语
一直都是台湾职场上的老套招数,想让对方怕麻烦便宜了事
遇到千万不能怕麻烦,也不需要有什么情绪起伏,要当作警讯处理。
搞不好其实是财务身上有鬼,要不然冲个尾数这种跟冲咖啡一样屁大的事
正常报上去老板眼皮子也懒得抬一下,有什么好GG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