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能有一点月经文了
但还是有点不太清楚...
前几个月只做了三个月就离职的工作
主要是因为跟主管不合,我也一直在犹豫是否要放入我的履历中
这时候就会衍伸几个问题:
一、不写这段经历:
面试的过程中一定会被问中间的空窗期(半年)在干嘛
我顶多回答,出国旅游放长假回来才开始找工作
虽然这样的回答,感觉会被认为
因为某种原因才导致失业了这么久还找不到工作
二、写这段经历:
会被问为何只做三个月离职,我会说:
工作内容跟当初所谈的有落差,所以我做满三个月就离开了
若再被追问,是什么样的落差?我就会说:
因为需要花非常多的时间来回修改报告,我认为我的价值不应该只有在修改报告的事情上
不晓得履历的呈现方式哪种比较适合呢?
但问题来了,如果选择一的话,之后要进入新公司的时候要提供离职证明跟健保转出单
目前我健保有自己去区公所加保
之后要提供的是区公所的转出单(要先自己去区公所做转出)
而不是前公司的转出单对吧?
离职证明的话就比较尴尬了,我是要提供上上一间公司的离职证明还是上一间的?
如果提供上上一间的话,对方投保时会查到上一间公司健保的投保纪录吗?
(劳保因各资法无法查)
提供上一间的话,感觉比较保险,如果被问顶多自圆其说一下
以上问题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