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职的是一间外贸公司,工厂设在大陆,因中美贸易关系2019年的公司营运的不是很
好,所以从2019/9~2019/12月公司采减薪策略,我被扣了10%。
这几个月公司走了一批人,上周公司召开会议时,老板说要在年终把大家扣薪的部份补
回,当时听到挺开心的。
今天收到年终奖金明细,才发现原来就是把扣薪的金额当做年终奖金发放,也就是公司
拿该还给我的薪水当年终奖金发给我,看到明细时有点傻住,原来还可以这样操做,过
去我没遇到这样的经验。
想请问,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是代表公司再赶人了吗?是该继续共体时坚,还是另作
打算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