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目前公司任职未满三年,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于1月31日离开(超过一个月前),
但流程签到老板被退回,被要求一定要有人员来跟我交接,且新人完成交接还需主动向
老板表示接下这工作有信心,或直属主管主动向老板表示没问题,才肯同意我离职,
因明年一月年假关系故实际上班日仅剩20天左右,万一公司请不到合适的人进来便可能
耽误离职时间(因原主管已离开,现任主管是代理,非此专业领域,也没有与我同等专业
程度的同事)。
因目前面试的公司最迟都只能延到明年2月第一个上班日报到,即使可以延后但我也无法
表示还需延多久,谁知道何时请的到人...请问各位前辈建议这状况该如何处置才不会
耽误到新工作?谢谢!
P.S.被退回的离职申请单有影印与扫描一份留存(上面有申请日期,前面签核的人也都有
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