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emido (你好吗?)》之铭言:
: 公司的上班时间是8:30-5:30 (8:30-9:00为弹性时间)
: 最近公司要求不要打8点以前的卡
你如果打0730的卡,0530下班,如果劳检来查你超时工作
这一条算你的还是算公司的?
: 下班后非公务留在公司也要先打卡下班
你就说是非公务,你不是公务留在公司用公司水电
没跟你收钱,你就偷笑了,还想晚打卡
劳检来你要怎么说明,你会记得八个月前某天你因为私人因素晚打卡吗?
: 有些人家住得远或是送小孩等等原因会在8点前到
: 请问公司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合理啊,你自己提早来公司,显在非上下班时间的交通意外
劳保局也不给付哦
比如8点打卡,7点就到公司,结果6点半车祸,这样是不理赔
劳保局会退件
: 在打卡前在公司内受伤是否可以算工伤?
如果是因为顾主提供的设施有问题的话,算职灾
比如地不平,有一个洞你跌倒这样
或是用热水泡茶,饮水机没有安全开关被烫到也算
但如果你跑去作业场所,那不算哦,要看你所在区域
比如你是作业员,没有打卡就去操作机器,被夹伤,那是你的问题
: 下班因为有公司内的社团活动,如果先打了下班卡,
: 实际离开公司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是否可以算工伤呢?
不行,因为你是从事非工作的私事,除非社团是公司强迫你参加
依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第10 条第1 项规定,
被保险人经雇主指派参加进修训练、技能检定、技能竞赛、庆典活动、体育活动
或其他活动,由日常居、住处所或就业场所出发,至活动完毕返回日常居、住处所
或就业场所期间因雇主指派之活动及合理途径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视为职业伤害。
另同准则第15 条规定,被保险人参加雇主举办之康乐活动或其他活动,
因雇主管理或提供设施之瑕疵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视为职业伤害。
据此,受雇主之命举办之康乐活动、年末聚餐等,
或所办活动经雇主强制所属员工参加者,均得依上开规定办理。
惟若该活动非受雇主之命办理及可由员工自由参加者,
因非可归责于雇主之责任,尚不得请领职灾保险给付。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4 年7 月19 日劳保3 字第0940039064 号函
简单说,如果是公事产生的意外,都是职灾,但你自己的私事就算在公司发生也不是职灾
比如
公司有羽球场,有羽球队,你下班去打球,受伤了不是职灾
公司老板信宫庙,要求所有员工去上香,你烧金纸被烧到了,也是职灾
公司有宿舍,你平时住宿舍,你下班回到宿舍后,再回家然后车祸,这样不是职灾
因为你家不是你日常居、住处所,宿舍才是
所以你有什么私事,就自己解决
: 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
不要什么都想占公司和国家便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