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资遣费中的经常性薪资认定

楼主: Swampert (巨沼怪)   2019-12-16 18:31:33
因为跟客户的约到这个月 来年续约要缩编
主管已经跟我谈过调动
总之 最后就是资遣我
非自愿离职单和资遣费是确定了
等交接吧
情况说明
每个月的薪资之外 公司依照职务会给予电信(手机)费的补助
都是透过公司的ERP报帐 然后送给会计核准 (需附上电信费收据
这是每个月都会有的补助 名目是手机补助款
请问是否适用经常性薪资的认定?
请教版上有过类似经验的板友
如何举证或是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给劳保局 协助他们裁定
或是需要上法院了
作者: medama ( )   2019-12-16 19:31:00
不算
作者: ddey (gre)   2019-12-16 20:07:00
这得看公司佛不佛心了。毕竟手机费用其实是给电信业者的我们公司是有认车贴 但不认手机月费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12-16 20:10:00
不是名目 而是实际上就是手机补助款啊 我倒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会觉得这有可能算经常性薪资啊?
作者: smartwife (简单的幸福)   2019-12-16 21:00:00
作者: gamer   2019-12-16 21:00:00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08/19156/按照劳动部的Q&A,应该算是工资的一部分。
作者: smartwife (简单的幸福)   2019-12-16 21:03:00
按照这上面的法规说明应该算有,但如果你的薪资单上面看不到这条细目,你也很难举证,或者你当初工作契约/offer有写包含这项补助,这样应该就可以
作者: ddey (gre)   2019-12-16 22:11:00
忘了先跟你确认 这笔费用你是有缴税的吗
作者: OhHIyoPaNg (吉吉)   2019-12-16 22:21:00
经常性薪资看起来是有,但电信费收据报帐才发给?这看起来又像实报实销?先厘清这条才能确定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12-16 22:23:00
不算 你有用帐单报帐就不算了如果反过来先给你钱 让你去缴费就算
作者: OhHIyoPaNg (吉吉)   2019-12-16 22:31:00
我的观点跟TIIDA一样,这在流程上很技巧性的闪掉了经常性薪资这个意义,我遇过的是电信津贴2000含在薪资里,但这种以报帐的方式请领是没遇过当然只要你能举证是经常性薪资,即使是核销作业,但你每次报帐的单据和收据都有副本保存,上头的金额也都一样,汇款进来的数字相同,再据理力争说明这是公司提供的津贴,之后就让法官认定,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用就是了,要让法律人来帮你解答
作者: ddey (gre)   2019-12-16 22:39:00
看起来公司根本没把这笔钱报薪资 自然也就没有经常非经常的差别
作者: possible322 (~~)   2019-12-16 23:34:00
看叙述是没有,先找工作吧有非自愿跟资遣至少60分了..快逃吧
作者: gamer   2019-12-17 00:37:00
法规中并没有说报销类不能算是工资,判断的基准应该是在于"指非临时起意且非与工作无关之给与",所以如果这笔钱是给业务上需要的电信费津贴并且是经常性给予(每个月给),理应被当成是工资的一部分。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9-12-17 11:41:00
实报实销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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