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试用期没过也是得走资遣流程对吧

楼主: chicchockk (问君能有几多愁)   2019-06-12 12:39:57
此案例仅是简单常见的问题,
但有推文推了一些不符劳动基准法的内容,
个人不得不特地回一篇文...
通常有试用期公司的说法是:
公司有试用期,若你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话,
你必须签自愿离职/公司不会给付期间薪水etc.咘啦咘啦~~~
以上是不行的。
劳动基准法没有规定不能订试用期或应该要订试用期,
而是规定雇主与劳工所签订的劳动契约都必须符合劳基法规定。
雇主可以依11条或12条资遣或开除员工;
而试用期若为3个月,
若劳工工作3个月以上需于10天前预告,
未满3个月则无预告期规定;
若是走解雇应依17条规定发给资遣费。 (故请签[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刚好下面某篇文推文有劳动部说法 出处:劳动部官网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59/14649/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6-12 13:09:00
请问碰到那种先签3个月短期约,3个月过后不转正也算吗?
作者: book2381   2019-06-12 13:21:00
专业
作者: m1974 (nimaji)   2019-06-12 13:53:00
推!我之前就因为这样少拿两万多的资遣费(签了自愿离职以后才知道法律是这样写的
作者: apoliu (阿波)   2019-06-12 14:04:00
学习
楼主: chicchockk (问君能有几多愁)   2019-06-12 15:17:00
一楼案例说明不够完整。如果是短期后不转正=签定期契约,契约满期离职依18条不得请求加发资遣费唷
作者: uavan (a man in blue)   2019-06-12 16:47:00
m大真强,一年半个基数,三个月等于1.25个基数,资遣费用两万计算,薪水也要16万以上0.125个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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