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po)(职场版首po)(文长)
去年刚毕业找工作,上网看到这家公司征美编+网拍,面试时老板告诉我需要做的是美编
+负责做网拍的图,会有专人负责上架,问我能不能直接开始来上班,而我同意并下周正
式上班。
但殊不知这些都是我恶梦的开始,进来公司后除了做公司的POP与海报,还有拍摄上架的
图片与修改,回复乐天拍卖的客人问题,但渐渐老板女儿开始要求我负责上架,负责查询
商品价格,设定多个卖场并上架,一直以来上架商品皆是卖场部门拿给我,我再负责上架
的模式。
到了一月后,突然被老板约谈,告知因为我对商品不熟悉不了解,要我再去负责两间虾皮
卖场的货单,早上做美编事项,下午开始去捡商品、包货、寄货,而我开始怀疑我自己的
定位,但又因为我没经历,是不是要待满一年? 直到5/22,下班前15分钟老板娘突然告
诉我,我仍然对商品不了解不熟悉,5/23要调去新店两个月清点、排货...等
,而薪水从刚进来时一直是26K,试用期后指着我不了解商品为由没涨,现在又要从北车
调去新店(家住板桥),做一个与我一开始职务不相关的工作,我表示我需要想一下,没有
办法明天马上去新店。(家到北车约40分钟,新店则是一小时半)
但回家上网查后发现其实有调职五大原则:
雇主调动劳工工作,不得违反劳动契约之约定,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基于企业经营上所必须,且不得有不当动机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二、对劳工之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三、调动后工作为劳工体能及技术可胜任。
四、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五、考量劳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隔天早上跟老板娘说明,她还是觉得去新店只是点货而已并不难,我问我应征的不是美编
+网拍吗?为什么要去做清货点货的事情,这不是卖场人员负责的吗,老板娘仍然在鬼打
墙一样,说做了就会认识商品了,真的是这样吗?
我拒绝这个调动,我告诉她我有权利拒绝,因为调职五大原则,事后她才愿意给我资遣费
,才知道对方是故意以调职让自己去主动离职,因为前美编也是这样突然被调去新店,然
后辞职了。
就这样结束了我8个月的工作,劝大家看到这间公司的征人启示,别傻傻跑去征,因为对
方只是想要用完再丢而已,连年终奖金只发两千,也更是没有奖金的公司,劳健保甚至是
低报,也只为了降低公司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