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小弟这份工作是去年六月到职,做到今年四月
在今年五月初已经先自行依照公司低报的薪资申报纳税金额
但后来五月中发现主管把我的薪资高薪低报
现在要请主管依照实际所得薪资申报
结果他说需要我的身分证影本及原扣缴凭证影本
还有因为所得超过某个级距就会有补充保费,大约有4000多元的补充保费要缴
我不知道为什么去年薪资明明就比前年差不多甚至更少
怎么更正申报会这么复杂,甚至还要缴补充保费
主管既没给我扣缴凭单,我应该也不用给他上一份公司的扣缴凭单
之前跟他求偿因为高薪低报所损失的其他费用,他也一直算错或推托
请问什么情况下才要缴补充保费?
小弟在这间公司的月薪是90000元,去年都是领月薪,原先健保投保的级距是34800
今年有领一笔100000的年终奖金跟另一笔22500的到职奖金,但那应该算108年所得吧
会不会是如果我薪资实报,公司就有可能被追查,说那些要劝我打消薪资实报的念头?
又或是对方又算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