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阿,我最近找工作那个制式履历表都只填以下项目:
姓名、手机、email、租屋地址、期望薪资,
其余的都不想填,反正主管或人资要问他们会自己问也会自己写。
再来就是入职后只要缴身分证影本(给公司印记的要求写仅供报到使用),
最高学历影本、薪资帐户影本还有体检报告就好了,
人资只要以上资料就可以帮你保劳健保跟给你薪资。
其他什么劳健保转出单跟前份薪资不用鸟人资,
反正转出单根本就没屁用,人资如果怀疑你的过去他应该自己去查核,
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干嘛要帮他做他的工作。
薪资证明人资最爱说要查核你入职时填的薪资是否属实,
所以这一点就等着人资问你,入职后就说是他自己爱问,
他就没办法依照劳基法第12条解雇。
※ 引述《fiercelily (菲斯莉莉)》之铭言:
: 最近都在面试
: 发现许多大一点的公司都会请应征者填公司制式履历表
: 上面会有一栏请提供前公司主管的联系方式作为征信使用
: 请问大家都会照实填写吗?
: 前几天面试只填了前主管的名字,电话没有留
: 但有告知前同事(仍任职中)请主管到时再帮忙(如面试公司有打过去的话)
: 老实说看到履历表有这栏不知道为什么就不是很想过去
: 大家都是怎么处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