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申请四周变形工时
关于例假日的排法,同事间在争论
所以想来询问大家
四周变形工时限定每两周要有两例假
假设刚好1~7号是第一周、8~14号是第二周
平日固定上班八小时、休息日可能会加班的情形下
如果因为工作关系一定要上班七天以上
那么安排第一周全上班、例假都在第二周这样行吗
例如排休8号9号,甚至最极端排法休13号14号
同事A是觉得两周循环内只要有排到两天例假就行
同事B则说每一周一定要有一天例假
可以排休1号+9号以后、2号+10号以后、依此类推
就是不能单周内都没休到,硬挤在另外一周
请问同事A、B谁的说法是对的?
谢谢!
顺便想偷问国定假日可以拆成两个半天放吗?
还是一定要休满单日八小时不能拆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