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的奇怪合约

楼主: TiamoNight (蕃茄兔子锅)   2018-09-17 23:04:42
目前是工作已经满两年多的助理,
今天在和经理开会的时候拿到一张合约书,
但我工作的地点不是总公司,是分公司,
而这张合约书是经理自己打的,
当下认为不是总公司的东西我就先找理由拖延不签。
合约的内容有几点我觉得不妥
13.第1~3个月内为试用期,主管得以口头或其他方式告知解除聘用。
14.任用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主管得以口头或其他方式告知解除聘用。
a.不得让同仁查看助理电脑内任何资料及外泄单位资料
b.不得将同仁资料告知第三者。或将单位销售文宣外泄。
c.不当传话影响同仁和谐、私下接受同仁馈赠。
d.工作效率不高或常出错、上班时间处理私事等。
e.态度不佳、品行不良等影响单位运作之行为。
最后也只有打很简单的立同意书人和日期,连公司抬头那些都没写。
合约内容前面1~12打的是我工作的项目,这些我还能同意。
但合约的内容最后面就像是牵扯到其他事。
我想是前阵子经理跟同事有不愉快,而我也不出来帮他说话。
每天都看他们在勾心斗角、经理趁对方不在四处造谣。
这合约一看到就觉得不舒服,会这么写不就是觉得我有做到这些?
最近开会也都会再三询问有没有做过这些事,甚至要我口头发誓。
我很怀疑这种条件能成为解雇的理由吗?
另外想问若我坚持不签名,万一经理私下刻印章去盖,会有效力吗?
作者: englebert   2018-09-17 23:55:00
当然没有
作者: hh120hh (芯)   2018-09-17 23:57:00
如果私下刻印就是伪造文书吧
作者: sschen   2018-09-18 06:45:00
简单说:不要签,签了等于同意劳动契约变更。你就问他:1.新的契约的对象是谁?2.是要解除旧的劳动契约吗?以新的契约为主吗?因是资方解除劳动契约,那请提供过去两年年资的资遣费,并提供预告工资,以及特休未休完时数的结清。3.劳基法并无所谓试用期,都已连续工作两年。4.解雇的理由是否列在公司管理规范内?发生就解雇,不符合最后手段原则,应以绩效或其他管理手段代替。最后告诉他:为了避免经理您后面的困扰(上劳动局调解),建议还是不要签了。
作者: d062637776 (Sylar)   2018-09-18 07:11:00
楼上好懂
作者: outlook25 (outlook25)   2018-09-18 09:26:00
强者 ss大!!
作者: stan1234567 (射惊)   2018-09-18 10:02:00
太强大了ss大
作者: chenga (AAAAAA)   2018-09-18 13:10:00
感谢ss大讲解
作者: sschen   2018-09-19 08:55:00
如果已做好心理准备(开战),请利用1955劳工咨询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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