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因为与公司理念不和造成许多摩擦,年资大约6年,所以老板给我两个选项,
自行离职或留下。
这其实也只是想规避开除这个事由,他们号称从来只有员工自行离职,没开除过的。
自行离职的话
首先,因为代理日系仪器,所以每年都会到日本公司做教育训练,以取得一年期
的证书每一年要过去前都会要求签属一张去了就要保证待公司一年否则需返还相关费用的
协议书。
刚好今年年初只有口头说,并没有签属。但是公司还是要求今年的必须返还。
问题1
因为没签,所以可以完全不理他这项要求吗?
去到日本完全照表操课,此证书也只有对公司的工作有帮助,之前会签也只因为要待下去
在公司没人敢不同意啊。
另一项是说需要返还今年2月左右的年终奖金,因为在当时的书面里有段文字是
本来要因为有些表现不好所以要扣除一些表现不好金额,但是就先算了,今年如未改善再
做
处理。只是他们现在的口气是因为要离职,所以要求全部返还。但是文字里根本没说
详细数字,表现不好的部分其实请假天数有点多以及有时会迟到。但是工作方面表现
当时它们是满意的。
问题2
请问这是可以的吗? 全部或是部分要求返还?
心已经很累也撕破脸了。想说直接离职就算了,但是这两项也许接近20万。
希望能得到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