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低薪 四万以下禁面议有用?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19日逐条审查《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通过
初审,若雇主给薪低于 4 万元以下之职务,求职广告不得仅标示“薪资面议”,不过有
劳工团体认为,台湾劳工最大的问题在于低薪与工时过长,薪资面不面议根本就不是重点
,只会让劳工无感。
宜兰县产业总工会祕书长陈姳臻指出,4万元以下的薪资不得面议对于事前透明的确是件
好事,但事有轻重缓急,台湾普遍的低薪环境、工时过长的问题才是最主要的问题。
陈姳臻进一步说明,薪资面议的相关修正法条,立意是良好的,但立法院更要思考的是,
如何实质提升劳工的薪水,而不是做好这种流于形式的规范,“资讯就算再透明,低薪一
样是低薪!”
陈姳臻也呼吁,不仅是立法院,包括行政院的经济部门,也要思考如何利用行政资源,打
造对劳工更友善的环境,立法院行政院相辅相成,才能让劳广大的工拥有更好的福利与权
益。
新竹县产业总工会理事长詹素贞则强调,这个草案就算通过了,在她看来根本是“没有感
觉”,因为这根本不是劳工急迫无奈的原因,“现在大学生刚出来都22K,面议不面议其
实不是重点”。
詹素贞以自己为例,她的儿子是83年次的,最近在自家公司上班,起薪32K,可是以他的
条件,外面的企业肯给出28K就要偷笑了,“现在台湾要面临的是低薪时代,立法院根本
就搞错方向了!”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424/274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