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tle
代同学发问&向板友请益
(因为下礼拜就要开劳资调解了XD)
背景交代:
中部传产、年资七年、财务相关内勤人员
去年八月中生产、产假结束后接着请育婴留停一年
因过年后一直没有收到年终奖金入帐,透过部门同事询问主管
主管表示留停等同离职,故不需发放年终奖金
其实在询问主管之前,我同学也有透过其他同事查阅公司相关作业规定
其中在年终奖金发放办法中,明列三个要件只要符合其一就可以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发放
而其中一项写到:有停薪留职纪录者,故我同学认定自己应该符合领取年终资格
目前现况就是主管一直不肯拿出办法来跟劳方沟通或者澄清
只是一直重复的说公司就是这样的规定、劳基法没有规定公司一定要给年终
公司系统已将你纳为离职人员故无法发放年终
另外还引用劳基法第29条:‘事业单位于营业年度终了结算,如有盈余,除缴纳税捐,弥补亏损及提列股息、公积金
外,对于"全年"工作并无过失之劳工,应给予奖金或分配红利’
请问这样去开劳资调解有赢面吗?
主管一直不敢拿作业规定出来的话,能在调解会上请调解委员介入要求主管提供吗?
最后若真的是公司故意不发,调解判公司应补发年终时,若当场提出劳方认为资方此举
已破坏劳雇关系甚至带有性别歧视违法性别工作平等的意味,进而要求资遣?
以上
还请有过相关经验的板友协助提供意见,万分感谢Orz
REF: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85258110.A.13F.html PTT妈宝板讨论串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51220/36964405 苹果新闻
https://goo.gl/dJg7og 台北市劳动局文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