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进入重点,希望可以获得建议,谢谢。
总之运气不好进了一间没有希望又血汗抠门的公司,有幸找到脱出的机运,依照劳基法预
告离职,然后公司的顾问律师寄来了一封简言之是“你老板和主管都有跟我说你要离职了
,不过如果没有完成交接的话,之前是有求偿成功案例的喔~”的信给我。
目前公司印鉴、合约、帐户、零用金、支票、国内外存摺、信用卡、应收应付款、营业登
记证、进口准许证、以及老板的护照(老板是外籍人士)都在我这里,此外这间公司行销
和业务以外的工作全都由我一手包办,重点来了--
公司以“我们无法立刻找到人”为由,找了一个很想去做行销的工读生来接我的职务,这
个工读生因为还有其他工读在身,我还在职的星期二到星期五之间每天只有两小时可以来
公司交接,我下星期就离职了但工读生要下下星期才会正式开始,然后主管们摆出了“我
们会抽考工读生工作,他必须要会否则就是没有交接完成”、“因为你的离职对公司造成
了极大的伤害”的态度。
请问我有哪些方法可以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