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劳基法、离职领现金的问题

楼主: yupzhe (没挫折)   2018-03-07 17:11:18
107/01/16到职
107/02/26离职
原因以及问题如下
第一件事
前年公司因员工被环保局开罚,但这开罚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当时在外面出差的状况是干部一人,员工三人,
A员工发现环保局稽查,马上通报干部,
然后干部就把A员工今日的行程划掉(制造不在场证明),就这样的躲掉了稽查。
反倒是B、C员工被抓到,当下开罚了公司几十万。
公司已经将开罚金额付清
事后却开会要求B、C员工赔钱
因为"劳动契约"中注明一条
劳工因业务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应全额赔偿公司。的条文
本来协调的过程当中,只有B、C员工要赔偿。
到后来,真正达成协议的时候,又变成了干部、A、B、C员工都要赔偿。
还要他们签署保密条约,而且是透过现金赔偿。
第二件事
公司只有口头规定跟开会告知
公务车发生车祸时,不仅驾驶须赔偿外,连同乘坐人员须负连带赔偿
很不幸地,我就发生在这件事上
连同驾驶共8人,我不是驾驶,也不是副驾驶,是坐在8人座最后面的位置
当时车上员工都算是休息的状态
驾驶煞车不及,撞上前方车辆
车上的员工都因为这一撞,甚至有2、3个员工小腿撞击受伤
但事后的车辆维修费及前方驾驶的医疗费都要我们8人共同赔偿
干部还拿出一张同意书来给我签
但上面只有注明维修费跟医疗费,却没有明确金额在上面
就要我们直接签字,而我拒绝后,干部还再一次地来要求先签了再讲
反正后面的收据都会再补给我
而第一件事中的B员工本来还没做满一个月
依照劳基法规定,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但管理部以"让公司这边先征到人代替你,你就可以离职了"为由
将B员工留下来了
但很不巧地,B员工就碰上了开罚的事情
事后干部还以"公司不知道要怎么开罚你们,还不能离职"为由
让B员工白白多做了4个月,虽然都有领薪水,但他其实本来就想走了
因为当初公司开给他的职务,跟他所想要的不一样
在之后所有事情协调好之后,公司又开出"他原本想要的职务"为由
要将他留下,想当然尔,他是说"不"的
再来第二件事
在我离职当天(礼拜二),公司就有告知礼拜五会开会协调车祸的事情,
并希望我们都出席,当时会有法律顾问在场,
如果不出席,公司将会寄存证信函给我。
当下我就有回绝无法出席,
但公司礼拜五那天还是打了7通电话到我手机跟我家里电话。
03/06是公司固定发薪日
第一个月薪资是透过转帐的
第二个月离职了,却要我亲自跑公司一趟领现金
想请问,我能不能请公司用转帐的方式给我薪资?
要是公司不答应,是不是就拿公司没辙了?
然而,他们的劳动契约中,
造成业务损失,要全额赔偿。
车辆毁损,驾驶与乘坐人员共同赔偿。(可能往后会写进他们的契约中)
下班责任制。
这些按照民法上,只要劳工签名同意了,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另外,我想请问,劳保劳退的问题,
投保薪资是依据实际领到薪资去保,还是当初合约上所讲好的薪资去保呢?
感谢大家的帮忙,如有不详细的地方请提问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8-03-07 17:37:00
违法在先的约定是无效的,劳工适用优先的是劳基法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8-03-07 20:15:00
B也太好讲话了,出事老是用共体时艰叫大家付钱,公司都不用负担一点吗?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18-03-08 00:06:00
薪资的部分要看之前常态性怎给你们的,若是都转帐那一样要用转帐,若公司坚持要你亲领,就说会打电话请劳工局协调,公司就会怕了;投保薪资当然是看你实际领到的薪水去保的,关于赔偿的问题就比较麻烦,若有合意过要共同赔偿这会比较有争议性,可以坚持不要赔,要就上法院再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