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您好
因为有换工作的想法
所以一直在有投履历及面试
我是在职找工作
等于打算无缝接轨..
昨天上班请假
约中午小妹我接到录取通知
对方要我3/1到职
如果可以的话提前一两天去交接
我本身103年7月到职
工作已满3年以上
所以预告日是30天..
我的休假跟补休合起来大约还有10多天
(如果2/26就先请假去交接,大约可以使用到3/9,但还是不达30天预告期(3/14))
因为本身是第一次办离职
想请问如果我今天进公司办离职的话
我压实际最后工作天为2/28
我知道一定违反劳基法
但似乎没有其他解套方法
查了板上离职预告等等
有找到类似的
但差的天数没有我来的多
列出四个问题请教各位大大!
1、如果压2/28是可行的吗?
2、如果公司不让离职,我把休假跟补休一并用上,只能撑到3/9那后面天数我该怎么办?
3、如果公司最后让我压3/9,那我的健保劳保在新单位可以3/1开保吗?
4、假设等等公司是同意我2/28离职的话,我尚余的休假是否能转换成费用呢?
先感谢各位大大们的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