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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igo (lamigo)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劳动部:雇主不可片面要求劳工加班换补休
时间: Thu Jan 11 13:44:33 2018
1.媒体来源: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劳动部:雇主不可片面要求劳工加班换补休
3.完整新闻内文:
新修正的《劳基法》将于3月1日上路,关于7休1和轮班间隔11小时适用例外的特殊情况和
行业,劳动部次长施克和今表示,原则上希望朝“无缝接轨”的方向,新法上路时同步公
告相关配套。至于加班换补休的行政细则何时出炉,施说,希望在新法实施时也能够公布
相关规定。
《劳基法》修正案昨三读通过,轮班换班间距仍以11小时为主,仅允许因“工作特性”或
“特殊原因”,于经过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商请劳动部公告后,变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连续8小时。施克和今天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行政院已于上周召集中央各目的事业
主管机关就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进行盘点,未来也会再召集劳动部等单位开会研议,劳动
部预计在3月1日前公告包括适用的特殊情况和行业别。
此外,有学者质疑,新法关于劳工加班可以换补休的制度,最后会导致劳工领不到加班费
、补休也遥遥无期,劳工最后“两头空”。对此,施克和也澄清,加班换补休必须由劳工
主动提出,雇主若不同意补休必须折算加班费,且雇主也不可以片面要求劳工加班换补休
。对于当年度的加班换补休期限,施说,他认为补休期限原则上不宜超过1年,但劳动部
还要征询各界意见后再行审酌。
另外,行政院政务委员徐国勇下周三起将会率部会官员进行产业五缺解决对策说明会,施
克和也将出席并透过此机会说明“一例一休”新修法的内容,并回应企业相关疑义。(陈
雅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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