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因为不太懂,所以再请教一下
其实我有 NTU EE Ph.D 学历
虽然听起好听,但是,是里面的冷门组,所以找工作很辛苦,
好不容易找到和所学比较有相关的工作
但是公司只愿意给我硕士级的薪水
最近有看到一个高阶博士培训征才计画,
为期一年,一月60K,享有劳保 (年终三节不清楚)
目前已经投了,如果征选上了(竞争很激烈),报到日期是明年初,
请问一下,如果在试用期离职,
根据劳基法,12月份的薪水原公司要付吗?
试用期自愿离职,需要书面辞呈,还是在几天数前告知雇主(比如一星期前或3~5天)?
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