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连署劳基法应刑罚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罚锾

楼主: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7-11-12 21:16:13
看你PO了几次 讨论度很低
你说没有连署成功会很可惜
其实一点都不会
你提的东西太理想化 太简单
不仅无法治本 连治标都不做不到
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度太低 政府不愿意
罚多少都没用
这并不是人力短缺的问题
你随便网上看就有开协调会公司违法 你有看过多少政府主动去执行的??
人力短缺 简单一点 外包就好啦
随便抓一个就是一个员工一个月的薪水
我他妈的才不信人力短缺这种狗屁借口
预算不够随便多抓几间就好啦 在台湾那么好抓
就像抓机车骑上骑楼.人行道一样 要不要抓而已
所以最主要的问题政府要先彻底执行 这不只在劳动方面如此
在其他问题也都一样 食安.交通.教育等全部都一样
至于这个解决方法 很抱歉 没有
以现今的状况 不论蓝绿都只看他们道德
实际情况大家这几十年都看的出来 就不再多谈
我个人认为撇开政府执行的问题
应该要把劳方与资方的问题抛还给劳基双方
政府在旁从中协助双方
首先应强制劳资双方签定劳动合约,
政府强制应注明哪些事项
譬如说:
薪资:发放时间,计算方式(目前很多公司低报加一些莫须有的伙食费等一堆)等
上班时间:
几点到几点 超过加班费怎么算 必须写清楚或是加班没加班费(反正愿意的就愿意)
公司强迫你打卡继续加班 请问要怎么强迫?
他帮你打? 算伪造文书吧 不准你离开? 妨碍自由
工作内容:
也是要写清楚 一堆中小企业都喜欢写 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个意思就是给你钱 叫你吃屎 你就要吃屎的意思
你愿意签这种合约 那也是你自己活该
等其他一堆事项
在双方未签前公司有权不发员工薪资(强迫劳工主动跟资方要求签合约)
如果没签 你还愿意去当免费的志工 那要怪谁?
当违反合约内容时
劳工可不提前告知而离职 但需向相关单位告知或不离职告知请相关单位处理
劳工违反时 资方可给予扣钱.资遣等等惩罚
这个就像公司在采购或卖商品一样
都会有合约 你违反合约 我他妈会给你余款或货物吗?
而不是资方有钱最大 你叫政府修法 好啦 越修越惨
年轻人都他妈俗辣 同性恋游行一堆人去
明明一堆不是同性恋的也去
跟你有关的劳工抗议你怎么不去组织?
先把最基本的东西先处理 后面的事再慢慢完善
现在一直要一次解决 就是直接拿刀捅你 捅死你就解决了
※ 引述《m10423010 (apeace)》之铭言:
: 大家好,
: 目前连署人数超过1700人,请大家帮忙分享,如果没有连署成功会很可惜,谢谢。
: PS:本人PTT帐号登入次数还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乡民能够帮忙分享,谢谢
: 提案网址: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 请大家能够帮忙分享与连署,谢谢大家
: 以下是我的3点建议:
: 1.企业雇主违反劳基法后,十天内不改善并故意违法的雇主(或企业负责人):
: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罚金或其他劳务替代,可连续处罚。
: 2.劳基法的罚锾应提高:10万~1000万,可连续开罚
: 3.增加劳检员人力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13 14:24:00
多加点班 整天做梦幻想对人生帮助有限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7-11-12 22:08:00
民事的范围扯到刑事是有病吗...
作者: calase (万难地天纪柳)   2017-11-12 22:21:00
彻底执行这句话用讲的都很轻松,实际上哪那么简单,照这个逻辑来说所有案件都发动全民检举制然后外包就好了,但你有看过哪个国家这样搞吗?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7-11-13 02:03:00
我要开软件公司,要求使用盗版的通通受刑罚化,政府如果可以做到,我保证每个员工月薪50k起跳啦.........这都是它马的废话啊,你想送多少人上法院????????少数人违法是违法,多数人违法就是法律有问题,不懂吗?我通过一条法律,台湾10万人都算违法,怎么执法????一例一休的问题就是这样啊,盗版的问题也是这样啊...一堆人不要天天幻想了好不好啊,人多势众啊
作者: LisivoNCTU (创业家)   2017-11-13 09:54:00
有政客在的一天永远难实现,拿资方政治献金钱已经被买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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