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eseuteo (raeseuteo)
2017-11-12 17:06:01根据劳基法第38条:
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应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小明原本是A公司派驻在B机关执行计画之人员
后来B机关与A公司解约换成C公司
但B机关要求小明继续在原机关执行计画
也就是小明从A公司变成在C公司底下
请问小明符合第38条在同一事业单位继续工作的规定吗?
政府劳务承揽吗? 我一年一签换派遣公司年资年假都还是沿用照算
作者:
VVVV5555 (东兴乌鸦-耀扬哥)
2017-11-12 17:23:00不知道 这边没人有特休过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7-11-12 17:35:00问B给不给阿
作者:
s50190 (蓮霧)
2017-11-12 17:42:00基本上雇主换了 a换c不会给你
作者:
lalalahu (<( ̄︶ ̄)@m)
2017-11-12 19:17:00不符合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1-12 19:20:00
薪水谁付
作者:
admirer (乐天派的无聊队长)
2017-11-12 20:18:00A.C是你的雇主 不管A.C是不是事业单位都不符合 跟B无关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1-12 20:50:00
看起来ac是同一家啊如果ac是同家,你可以自己谈年资延续吧劳基法第10条劳基法57条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7-11-13 01:45:00不符合,AC两家公司应该是承包B的业务,除非c公司愿意承受小明在A公司的年资,否则C公司没有责任负责过去的年资
作者:
drpasser (drpasser)
2017-11-13 08:44:00之前我的经验是a公司先结清资遣费给我,然后可以选择要不要继续待,要的话c公司直接再跟你签约重算,等于是换公司的意思,机关只是执行契约,不会管你们怎么转换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17-11-13 17:28:00
楼上 那是因为你公司给你优于劳基法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