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家人最近被所任职的公司资遣了,
该公司雇主上午通知资遣并要求立刻打包走人,
当然该公司雇主一开始便表明会依法提供资遣费,
目前家人已离开公司,还未收到非自愿离职书(公司说日后会提供),
但隔日该公司雇主竟传讯息给家人称家人与厂商串通提高公司成本并以此理由要求放弃资遣费
其实事实是公司接到顾客要求提早交货,但厂商有固定出货流程,若要提早就需负担急件费
(p.s家人曾经在供货厂商任职,与厂商业务是有交情的)
该厂商业务原表示可以以人情关系赶货不需负担急件费用,
但家人认为公事必须公办,不想以私人交情来处理,便告知厂商业务该加急件费就加。
最后公司雇主便打算以此为证据来要求家人放弃资遣费,否则交由律师处理。
想请问的问题是:
雇主真的可以以此提告吗?家人这样做法真的如雇主所说违反法律?
资遣费是可以因为这项原因而被删除的吗?
家人应如何寻求协助?
目前家人正整理思绪,并找时间到相关主管机关咨询。
我也想趁这段时间到版上求解,谢谢!
手机排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