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劳检根本毫无用处!

楼主: wala140 (嘿嘿啊)   2017-09-16 13:13:40
: 附上薪资转帐影本等证明后
: 向劳保局检举高薪低报
: 过了五个多月后终于收到回函了,回函公文写
: 据该单位称,与台端约定薪资为xxxx元,后面哩哩砸砸写了一堆
: 最后来个尚难谓有违规情事。
: 我薪资证明都附上了,劳保局只看公司说法就能回复我公文?
: 公司也不用举证?劳保局也不用查证?
: 打去劳保局问也是要我自己去告,真好笑了,那我检举干嘛?
: 结论:劳健保局都无法处理高薪低报的部分,
: 劳保局的网站上还写的煞有其事,根本不想处理。
: ps:劳检处有在做事,我检举的四五项都回复我公文说会罚,哈哈。
: ※ 引述《pchion2002 (Q_Q)》之铭言:
: : 劳健保局只有收劳健保费时最准时了
: : 我几个月前也是具名检举高薪低报
: : 劳保局说具名的话只能查个人,嗯,无所谓
: : 健保局打来问我,确定要检举?问了三次
: : 最后一次还打来跟我说,他们要出动了,真的要检举?
: : ..............
: : 过了几个月,健保局也都没联络我,我还主动打回去
: : 健保局人员跟我说公司人太多,公司声称资料没办法一次给齐,要半个月时间
: : (做假资料?)
: : 要我再等等
: : 我好奇的是健保局都没投保资料就是了?
: : Excel一拉不是都知道哪家公司哪个员工哪时候投保多少级距?
: : 还要特地跑去公司跟他们要资料?
: : 至于劳保局这个只需要查我一个人的单位
: : 过了几个月了都没回复
: : 看来是石沉大海了
: : 我的投保级距跟薪资条还有存摺汇款影本都附上给他们了
: : 只能自己上法院替自己争取权益
: : 唉
要公司被罚,改善日后劳动条件:报劳检or主管机关
要钱(民事法律关系争执):找法院
债权债务争议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法发生民事法上的效力,最多就帮忙调解;所以在
进行下一步前,务必要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7-09-16 13:37:00
两个都要吧
作者: eatgod002 (食神)   2017-09-16 15:23:00
两个都有做喔,要开庭了。只是纳闷劳保局的定位很妙高薪低报没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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