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劳检根本毫无用处!

楼主: eatgod002 (食神)   2017-09-16 12:49:38
附上薪资转帐影本等证明后
向劳保局检举高薪低报
过了五个多月后终于收到回函了,回函公文写
据该单位称,与台端约定薪资为xxxx元,后面哩哩砸砸写了一堆
最后来个尚难谓有违规情事。
我薪资证明都附上了,劳保局只看公司说法就能回复我公文?
公司也不用举证?劳保局也不用查证?
打去劳保局问也是要我自己去告,真好笑了,那我检举干嘛?
结论:劳健保局都无法处理高薪低报的部分,
劳保局的网站上还写的煞有其事,根本不想处理。
ps:劳检处有在做事,我检举的四五项都回复我公文说会罚,哈哈。
※ 引述《pchion2002 (Q_Q)》之铭言:
: 劳健保局只有收劳健保费时最准时了
: 我几个月前也是具名检举高薪低报
: 劳保局说具名的话只能查个人,嗯,无所谓
: 健保局打来问我,确定要检举?问了三次
: 最后一次还打来跟我说,他们要出动了,真的要检举?
: ..............
: 过了几个月,健保局也都没联络我,我还主动打回去
: 健保局人员跟我说公司人太多,公司声称资料没办法一次给齐,要半个月时间
: (做假资料?)
: 要我再等等
: 我好奇的是健保局都没投保资料就是了?
: Excel一拉不是都知道哪家公司哪个员工哪时候投保多少级距?
: 还要特地跑去公司跟他们要资料?
: 至于劳保局这个只需要查我一个人的单位
: 过了几个月了都没回复
: 看来是石沉大海了
: 我的投保级距跟薪资条还有存摺汇款影本都附上给他们了
: 只能自己上法院替自己争取权益
: 唉
: ※ 引述《leon4294 (leon4294)》之铭言:
: : 我先前具名检举前公司未依法给付加班费,劳检处说就算加班一小时,通常也要是公司事
: : 先核准,他们才会认定算加班(翻白眼)
: : 后来我又指名经常加班两三小时的前同事,要求劳检处再次查核,才回复说确实有未给付
: : 加班费之情事
: : 但过了两三个月都没有在违规名单看到该公司,写信去问劳动局后,竟然回复:
: : “经本局调查该公司劳工出勤纪录中,发现仅未给付一名劳工一日之延长工时工资,该公
: : 司依法给付后,已弭补劳工权益。本局依法给予行政指导,并促该公司日后确实遵守相关
: : 法律。”
: : 所以劳基法根本是X吗?明明至少有两个人经常加班到八九点,不懂为何会说只有“一名
: : 劳工”“一日”未给付,还是人资不晓得用什么方法伪造打卡纪录?劳检不晓得到底是在
: : 帮员工,还是帮资方粉饰太平!
: : 所以劳基法根本是X吗?明明至少有两个人经常加班到八九点,不懂为何会说只有“一名
: : 劳工”“一日”未给付,还是人资不晓得用什么方法伪造打卡纪录?劳检不晓得到底是在
: : 帮员工,还是帮资方粉饰太平!
: :
作者: Maat (云心飘荡)   2017-09-16 13:43:00
不过低报真的是劳保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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