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公司,员工加老板共10人,但只有3位是请来的员工,
其他都是老板的亲戚,ㄧ样每天打卡上下班,但是!
1. 3位请来的员工均没有劳健保。
2. 说好上下班时间为08:30-16:30,但常常因为客户的要求必须早到或晚走,
所以我们就必须要提早上班或延后下班,不过没有加班费,也不补假。
甚至有时07:30上班到18:30才下班。而且提早上班公司门还没开、
晚下班公司门早关了,公司管理的人员就会帮我们准时打卡!
也就是说不管你几点上班、几点下班,反正08:30、16:30都会帮你打卡!
而且老板常常不留面子给员工,在客人面前飙骂员工脏话。
3.底薪21009、月休四天。
加上抽成,有时也才领25000。
4.工作内容繁杂 从清理 整理 维修 驾驶 介绍通通都要做。
目前3位外人都已经离职。
请问以上这样有违反劳健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