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南部某诊所已工作三年多
过去上班的时间是一天三诊共9个小时
有劳健保、三节奖金、年终奖金
没有全勤奖金、也没有特休,特休没给也没有转换成现金
每个月只固定休礼拜六
其他时间请假照小时扣
但小妹也是默默的做了三年多
最近有了新的劳基法
诊所其他员工(包含我)也开始积极争取我们应有的权利
老板终于再三月愿意开始实施劳基新法
但却在3/10才私下找我谈工作时数及薪资
原本一周15诊 只休礼拜六
要改成一周12诊 周休2天
但薪水从底薪28000 变成底薪22400
一下子掉了要六千块 我完全无法接受
想问各位
我还该继续做吗?
老板因为配合政府政策而调低原本谈好的底薪
这样是可以的吗?
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