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有些问题请求协助
不知道发在这是否合适....
最近收到教召令,本来心想应该没什么问题…
就是把教召令交到人资室请公假
接着完成请假手续,完成等待教召
本来想说应该就这样结束…
但今天早上部门主管通知:因一例一休的因素
只能给我五天的公假,其他两天要用自己的休假
不然不符合法规,然后解释这是致电劳动部得到
的答复…
当下就很多的不解,教召令上不是写的很清楚
要给公假吗...?
于是也很直接回了:七天不就是等同当兵吗?
怎么会是劳动部在决定呢?然后我这七天也是在
部队操课(工作),怎么会算我在休假呢?
结果人事总监因为政府来稽核会出问题....接着又
继续重复刚刚说的一例一休问题,总之就是要我
七天算两天自己的休假…
很想直接说我管他稽核什么,反正你就是要给我
公假就是了....但人家是总监,我只是小职员...
说了一堆想请问,各位有碰到这种状况吗?要怎
么处理才得宜呢?有点不知怎么着手处理...
p.s.刚刚打去新北市后备指挥部也什么结果,要我自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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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