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自愿性离职相关问题?

楼主: gentlenight (东华第一帅-廖河马)   2017-02-20 13:02:05
小弟接了一个两个月的约聘工作,
谈的薪资是两个月八万,
从2/4-4/4,后来以不适任为由,
要求我只做到2/24,
薪资是三成两万四(签约金,已付)
我想问的是
1.当初签约有一条是如果不适任的话
他有权在七日内提出解约,我要绝对服从,
不能有任何异议,
也不能要求任何酬金、损失或荣誉赔偿,
那这样我真的就无法要求了吗?
(无法就算了是我自己要签的,
只是要问有没有可能)
2.他要我做到2/24把手上工作完成再走
但三成是18天到2/21,我有没有权限
不理他,2/21直接走
因为我真的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谢谢
作者: pikalin7 (天真)   2017-02-20 13:17:00
劳基法22条:未满3个月离职不必预告不得罚款你有权限不理他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7-02-20 13:36:00
短期定期契约提前解约依法仍需给资遣费。他要你作到24日,你如果发通知只做到21日,算自请离职,不用给资遣费。
作者: sc1 (sc1)   2017-02-20 14:01:00
哪个产业哪个学历?
楼主: gentlenight (东华第一帅-廖河马)   2017-02-20 14:13:00
影视传播,大学毕硕肄
作者: gv390 (我讨厌我喜欢妳)   2017-02-20 15:08:00
做20天就被不适任+自己完全待不下去,不知道是人的问题还是公司问题。。至于三楼是对的,就看你能不能多称三天,不然就没资遣费领
作者: sc1 (sc1)   2017-02-20 15:39:00
你怎么找到的工作?18天/59天*8万=0.305*8=24406你还要再多拿的话问问自己的双手吧在停车场堵他有机会的不是每个老板都愿意这样付钱的喔 有的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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