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用14-6的话就不算是资遣吧? 因为是员工决定终止契约?我不是学法律的,你听听就好,不过14-6的意思是公司方违法,劳工要离职就不需要提前预告,这应该还是算自愿离职吧? 这就不是资遣阿,应该也不会有非自愿离职吧证明才对吧,这是我的想法啦,非专业有错请见谅也因此,既然是自己决定要离职,当然不会有资遣费可以拿不过该拿的加班费、薪水还是要讨的
http://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59/14718欸? 看一下好像可以拿资遣费耶....那看来是可以要求资遣费没错,不过就没预告日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