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rfat (@)
2017-02-05 16:21:12※ 引述《huang4474 (chi)》之铭言:
: 大家好
: 目前21岁在这间公司任职约一年五个月
: 在过年前一周大概是1月20号
: 主管告知工作方面不适任会以资遣方式
补写mail(并cc给自己的私人信箱)请主管告知哪里不适任
我想主管不会回mail给你
会请你进办公室一对一对谈
请录音
: 让我在2/15号离开相关证明也会一并给我
: 资遣费会在发薪日与薪水分开汇给我
: 但在周五时人事给我了一张离职申请单
拿着这申请单给人事
请他写明"其他因素"的内容与并右边那栏内容,否则不签名
请录音
: 并告诉我上面的资料都要签名
: 才能代表工作事项交接完成
: 15号才会给我资遣单
: 但其实公司是有移交单
: 告诉人事之后只表示以离职单为主
: 我上网爬了很多文
: 都知道这份签了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 原本很感激公司最后愿意用资遣让我离开
: 但现在我错愕也不知道怎么办
: 用特休休到15号.....
何必特休,新法规定特休没休可以换钱
: 因为爸爸在大公司工作
: 所以有和爸爸讨论
: 爸爸说如果有钱拿签了把假休一休就好了
: 但是我真的很担心被骗
: 毕竟很多人有这样的经验
: 上网查了
: 1.
: 有文章指出可以要求在离职单上
: 加注非自愿离职和资遣费等等的备注
: 但不确定是否有效用
: 2.
: 另外就是15号还是拿不到非自愿离职
: 就播打电话给劳工局检举!?
: 3.
: 拿不到就装死继续上班.....
: 可以请大家给予意见吗?
: 如果有表达不好的地方在请大家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