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at (L.)
2016-12-29 20:36:25想请问,公务机关的首长明知借由与劳工每年重复签订定期契约规避特休及资遣问题
是非法的,却仍要求承办人员违法。这样是否触犯伪造文书印文罪第213条到第215条。
第 213 条
公务员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登载于职务上所掌之公文书,足以生损害于
公众或他人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14 条
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使公务员登载于职务上所掌之公文书,足以生损害
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 215 条
从事业务之人,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登载于其业务上作成之文书,足以
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