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请问我应该检举吗?

楼主: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6-12-26 03:10:01
你说怀恨所以想检举吗?
讯息里面写你可以帮忙到1月15日
没说是双方谈好一定要做到这日期
想要因为这个提遣散费
我个人觉得有点夸张
明明是你提离职 只是没有做到你打算走的日期
这日期也是你单方面决定
劳基法是规定你应该预告离职的日期
而不是你一定预告了之后 一定要你待一个月
至于低报的部份
都已经拖了快一年
为啥现在才想举报?
不过要检举还是可以 毕竟有影响到你退休金可拿金额
可以要求相关赔偿
遣散费就别想了
※ 引述《yjllyj (yjllyj)》之铭言:
: 我于12/16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星期一时已和雇主谈好做到一月中,以下图片证明
:

: 但在12/23星期五时,
: 被Skype 告知请我下午与老板娘交接,
: 就可以直接放假了,不用在进公司,
: 并说到会给我12月薪水,
: 以她的说词汇3万给我,这有加了3000元,
: 请问我应该去争取遣散费吗?
: 另外在劳健保及劳退的部分都帮我低报,
:

:

:

: 目前已算离职了,请问这样劳保低报部分还能要她补提拨吗?
: 之前有删除过讯息没有2月以前的薪资讯息了
: 手机排版如有问题请见谅
作者: a2468000 (胖鸡)   2016-12-26 11:32:00
没有做到劳工打算走的日期就被叫说不用来了 就是资遣啊~
作者: gamegxman (焰冰)   2016-12-26 12:29:00
嘘一楼,那我提离职,离职日挂年后,摆明想领年终在走老板提早叫我走就得付资遣费,年终和资遣费则一,这样劳工单一方说了算?不用协议?
作者: a2468000 (胖鸡)   2016-12-26 12:53:00
我打去劳工局问了,资遣费没有,但预告工资还是要给,12/16提离职,若预告期有10天,雇主又要提前终止契约,这10天工资还是要付好付满
作者: jsports1 (此时不抬更待何时?)   2016-12-26 13:18:00
嘘文的仁兄如果不是想装死的老板,就是当奴才当惯了劳工本来就可以自己决定何时离职,雇主要嘛就是付薪水到劳工决的离职日,要不然就是付资遣费让劳工提前走人劳工高兴要预告一年后离职也是劳工的权利,老板不高兴的话就下来当劳工吧
作者: blackkt (低调)   2016-12-26 14:32:00
年终又不是必给...哪有择一的问题..
作者: gamegxman (焰冰)   2016-12-27 01:04:00
不需要动不动就叫人奴才,劳工离职的预告期间最长也是依劳基法第16条处理,最多也就三十天,会说一年?J大要不要去翻翻法条。另外B大说的没错,年终非必给,择一的说法确实不够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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