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新制/轮班隔11小时 暂缓实施
经济日报 记者江睿智/台北报导
这波劳基法修法,新规定劳工轮班更换班次时,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休息,很多企业关心
该规定何时上路?劳动部表示,劳动部将与受冲击产业协调后,由行政院决定正式实施日
期。
劳基法第34条明订劳工轮班更换班次时,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之休息时间;目前多数产业
劳工轮班换班时,仅连续休息八小时,未来须连续休息11小时,对于三班制、或要轮班的
产业冲击不小,在立法院社福委员会初审时,曾订有一年缓冲期,但立法院三读通过条文
则已拿掉一年缓冲期,意味着,产业将有更长的缓冲期。
劳动部官员表示,交通运输业和医疗保健业冲击最大,涉及到班次调整,同时要招募新的
人力,并且要等到新人力受到足够训练、能够上手后,才会实施。
交通运输业和医疗保健业同时面临一例一休及换班须连续11小时休息的冲击。官员表示,
短期内运输服务业,包括台铁和长途客运业在内,恐须调整班次,为使驾驶有连续11小时
休息之后再排班,也必须分排在中途另派驾驶接手;长期则要增聘人力因应。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18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