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明年1月1日满半年有3天特休

楼主: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6-12-10 23:54:54
※ 引述《alstonfju (Mason金没神经)》之铭言:
: ※ 引述《timxdada (濑恩)》之铭言:
: : 标题: Re: [问题] 明年1月1日满半年有3天特休
: : 时间: Fri Dec 9 23:40:17 2016
: 前文恕删
: : 推 roder: 该不会有人以为满半年的3天和一年的7天可以合起来变10天吧 12/10 1
2:
: 我不确定r板友的意思为何
: 但为避免有人看越多越混乱
: 就用劳基法以到职日计算的方式来补充
: (个人认为公司用年度齐头计算这件事,完全就是便宜行事)
: 假设105/8/1到职~106/1/31满半年
: 1.从106/2/1起~106/7/31这段期间:劳工可以先使用3天特休
: 2.从106/8/1起~107/7/31:又有新的7天特休可以使用
: 所以等于新进员工在任职届满一年后,法定可享有的特休天数共有3+7=10天
: 这才是劳动部在座谈会上宣达的意旨
: 至于有人提到
: 1.从106/2/1起~106/7/31这段期间:3天特休
: 2.从106/8/1起~107/7/31:只有剩下4天特休
: 这完全是错误理解!!
: 满半年而取得的3天特休,并不会因为你任职满一年就被吸收到7天内
: 法条体系要先弄清楚,不然很容易被搞不清楚状况的雇主/人资唬弄
有个小疑问,
旧法:105/8任职106/8开始有7天特休
新法:105/8任职106/1有三天特休
106/8开始有七天特休
请问这样新旧法不也只差三天特休
是这样理解吧??
作者: cokecola (Colamark)   2016-12-11 00:24:00
你只看第一年当然只差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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