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xdada (濑恩)》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明年1月1日满半年有3天特休
: 时间: Fri Dec 9 23:40:17 2016
前文恕删
: 推 roder: 该不会有人以为满半年的3天和一年的7天可以合起来变10天吧 12/10 12:23
我不确定r板友的意思为何
但为避免有人看越多越混乱
就用劳基法以到职日计算的方式来补充
(个人认为公司用年度齐头计算这件事,完全就是便宜行事)
假设105/8/1到职~106/1/31满半年
1.从106/2/1起~106/7/31这段期间:劳工可以先使用3天特休
2.从106/8/1起~107/7/31:又有新的7天特休可以使用
所以等于新进员工在任职届满一年后,法定可享有的特休天数共有3+7=10天
这才是劳动部在座谈会上宣达的意旨
至于有人提到
1.从106/2/1起~106/7/31这段期间:3天特休
2.从106/8/1起~107/7/31:只有剩下4天特休
这完全是错误理解!!
满半年而取得的3天特休,并不会因为你任职满一年就被吸收到7天内
法条体系要先弄清楚,不然很容易被搞不清楚状况的雇主/人资唬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