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ho1129 (hoho1129)
2016-12-10 10:03:22借原标题请问
假设105/8/1报到的话,特休会是如何计算?
方案一
106/1/1 起按报到比例计算特休大约是2.9天
特休给2.9天
方案二
106/1/1 起按报到比例计算特休大约是2.9天
2月后满半年有三天
特休总共5.9天
方案三
明年二月后满半年3天
特休总共3天
请问新制上路后特休给的方式会是哪一种?
谢谢
作者:
medama ( )
2016-12-10 10:18:00依 公 司 规 定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6-12-10 10:20:00方案三吧方案二 公司很吃亏 应该不可能
作者: hsl770331 (十粒) 2016-12-10 10:21:00
依照法令应该是三
作者:
stardust (迈向另一个十年)
2016-12-10 10:27:00106/2/1开始有三天,接着106/8/1开始再给7*(5/12)=2.9天107/1/1开始有7*(7/12)+10*(5/12)=4.08+4.17=8.25天上面的8.25天-7=1.25天要等员工于8/1还在职才需给予。采年度计算,年资结算1/1,给107年度只给7天正常@@
方案三没有违法吗 3天只能在106/8/1前休完106/8/1~106/12/31 一天都没有?
作者:
troygenius ((# ̄皿 ̄)╮☆(__ __|))
2016-12-10 12:08:00搞这么复杂是想证明立法委员头脑有多好吗?全部改成到职日起按比例计算先给不就好了,聪明的人应该是简化作业吧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12-10 12:18:00楼上 法律可没有规定要按比例给...基本上这问题是要看你什么时候离职来决定答案2月走, 满半年所以给3天 / 8月走, 有7天都不走那就看公司给不给, 不给你也没差 隔年走你还是有7天
作者:
troygenius ((# ̄皿 ̄)╮☆(__ __|))
2016-12-10 20:23:00我的意思就是立法明确直接了当,不要暧昧不清,才这么多可能性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12-10 21:19:00法律永远有模糊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