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tokai (阿凯)
2016-11-13 08:53:23大家好
先前透过派遣公司找到公家单位助理的工作
但由于非常不适应所以想要离职
不过有签“劳务采购契约”至今年12/31止
目前还在三个月试用期内
不知道我这个状况是否可以离职 要不要付违约金
因为算是第一份正式的工作 还请各位前辈解答 谢谢各位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6-11-13 08:57:00你可以摆烂等资遣,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真的觉得合约不合理去找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立委办事处聊一聊
你没受过教育训练不需要违约金吧离职程序还是照劳基法走不用太担心我看过当天报到,隔天不做的案例
作者:
iamddos (Mr. C)
2016-11-13 10:26:00派遣工作跟正职一样,都是属于不定期契约,可以离职是ok的,不用违约金
作者: coolyao (裤腰) 2016-11-13 13:04:00
派遣根约聘不一样吧,约聘才需付违约金的样子跟
作者:
gv390 (我讨厌我喜欢妳)
2016-11-13 14:28:00看合约有没有写违约金部分,基本上没有签约金,哪来违约金?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6-11-13 14:47:00第一份工就没诚信! 你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