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去面试了一家公司,是服务业的行政,所以休假制度较特殊
他说他们符合月休八天的机制,但不休六日,只休礼拜一,这样一个月共四天
再加上两天排休,这样共六天,剩下的两天休假,转换为时数48hr
这时数从特定几个上班日扣掉上班时数,也就是提早下班一小时
但是,提早下班也只是九到五点...各位觉得这样合理吗?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09-13 02:24:00周休六日准时下班 有何不好??月号称周休二日的责任制 难道你喜欢吗??
每天提早那一个小时下班根本不会有休假的感觉,根本是被凹。
如果提早下班是公司安排固定日期 ,那其实是工时减少,跟你真正休假2天的概念不一样吧只是因为也不违法,就把他想成一个小确幸吧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9-13 09:34:00小个屁确幸,提早下班一小时? 下班时间快到再凹你一下制度这么特殊绝对不是为了员工好,都是为了侵占员工权益如果这样做好,怎么不一周上七天班,每天上5.7小时?
在服务业做过行政,条件也差不多但是会到处凹你时间提早下班有跟没有差不多
同意的前提就是下班没情面可讲!晚10分钟都要算加班费,因为时间是休假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