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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10:58 中央社 台南9日电
1个月工时230小时,离职后却只拿到3600元,时薪仅15元。台南1名女子今天上网披露这
起低薪工作,市府劳工局得知后说,若是属实就太夸张了,将立刻查处。
这名女子是在台南1家电信业加盟店工作,她在网络上PO出相关单据说,她在7月底离职,
离职前月做230个小时,已超出劳基法含加班时数206个小时的上限,结果8月23日收到薪
资,却只有3600元。
她表示,她迟到扣薪,甚至直接开除她,她都没有异议,但做了230个小时只给3600元,
有些扣款名目只是口头告知,无法查明事实,让她见识到台湾的低薪环境。
这名女子宣称要到市府劳工局提供检举,但劳工局长王鑫基已在网络上发现这个讯息,已
指示相关科室调查。
劳工局表示,员工若是迟到,可依劳务时间比例扣薪;若涉及毁损,也要依劳动契约处理
扣款,且要获得劳工的同意,若是劳工不同意,就交由法院判决,不是老板说了算。
劳工局人员在网络看到230小时只领3600元的讯息,也不禁说,坊间打工时薪至少百元起
跳,时薪只有15元,太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