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ly112 (caly112)
2016-09-11 17:29:12如题
我才刚到职(私立医院)
但是老板实在咄咄逼人 我不想再多待
可是医院内有人告诉我 如果不待满一个月公司不会给付薪水
我看过我的合约 里面并没有这么写
合约里写说
"乙方须于聘用期间届满以前先行离职时应依劳动基准法终止劳动契约之相关规定
提出离职书面申请并告知计画主持人"
我有告知老板我要离职的事 (书面离职会在敲定离职时间后送出)
不过合约上的计画主持人并非这位"老板"
而是某位医院的高层 他也知道我要离职 但是我手上没有我通知他的纪录
虽然可以免强待满一个月 但是我怕会因此错失拿到下一个工作的机会
也确实有人知道我尚未离职之后就不跟我面试了(说是急征不想等)
所以如果我离职之后雇主坚持不付我薪水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 我可以从何申诉??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6-09-11 17:31:00当然不合法啊
楼主:
caly112 (caly112)
2016-09-11 17:54:00中国XX大学
作者:
XWSL (XWSL)
2016-09-11 18:02:00傻了吗..w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6-09-11 18:24:00医院谁告诉你? 慈济上人吗
作者: moonzone (虫) 2016-09-11 19:18:00
这我一定吉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9-11 19:24:00做一天也要有薪水,医院违法不给,就去劳工局申诉通常这种资方恶意扣薪不给薪的,劳方都会胜诉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9-11 20:08:00不行喔 做一天有一天的薪水
当然不合法 这种问题真的不要再问了 去劳工局申诉要有出勤证明
中国就出了名的血汗 八卦版前阵子有爆料 辛苦了……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6-09-11 23:11:00就算合约有写也是违法的
作者:
Imhuang (我是黄)
2016-09-11 23:35:00这间我应该去过
作者: joeunice (Joeunice) 2016-09-13 08:50:00
检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