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公司要求签保密合约和竞业竞止

楼主: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8-22 22:01:14
※ 引述《ajizzinmybox (hi man)》之铭言:
: 到职公司约一个月,老板突然拿出合约要员工签名
: 合约还不能拿回家看,老板要求今日要马上签,
: 有疑问问他就好,因合约内容有牵扯到赔偿金(第十条以后),
: 所以我不敢随便乱签,请问这份合约有问题吗?
: 或是都合理的? 谢谢
: 合约内容:
: http://imgur.com/a/zl52Y
第一条 合法
但你最好确认一下公司核领加班费的方式
很多公司说自己遵守劳基法 但没加班费
(逻辑学零分 但腹黑管理学满分的说法)
第二条 保留
劳基法已经没有试用期
公司必须比照正职人员给你应该有的保障和待遇
不过可以给你较低的待遇 过了考核期再加薪 (最初待遇必须合乎劳基法)
另外也可以用"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但要依法给你资遣费
可以用这样的方式 达到类似试用期的概念
第三条 第四条
简单的意思是公司可以随意把你变成"责任制"
因为劳基法的责任制范围其实有很大的解读空间.......
(要报主管机关核备)
第五条 合法
第六条 ????
这应该要有附录附在合约上 不然天晓得是什么........
第八条 合法
只要不为返劳基法和其他法规 剩下的部分可以从民法用契约约定
第九条 不合法
公司财产(有形无形) 离职前必须点交
但交接是否完成 都不能扣留本薪 (可以不给你本薪和资遣费用额外的福利)
如果公司认为你不付责任 对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可以走民事诉讼
但并不能直接不给你薪水
第十条 合法
第十一条 合法
第十二条 合法
但是你得自行评估你犯下第二项或第四项的可能性
要小心公司扩大解释 到时你虽然也可以主张契约合理性问题
(30万在某些情况并非不合理 这得上法院....)
但还是有可能得判赔部分金额
通常比较合理的条约警告员工 公司对员工违规行为保有诉讼权
公司可针对员工违约行为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因为员工造成公司的损失可能从几百元到几十亿元不等 约定固定金额很怪)
以前有人主张惩罚性契约应该严格限制
不过相关的法规在立法系统中躺了七十多年 至今还没有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 不合法
公司未对受竞业条款规范的劳工提出无法从事竞业行为合理的补偿
契约该条无效
第十四条 不合理
不能带离公司 是找谁签连带保证人啊
第十五条合法
第十六条合法
作者: nemies (...)   2016-08-23 00:55:00
当然是员工互签阿! 一定没当过兵
作者: tjsz220831 (匿名者)   2016-08-23 18:40:00
公司契约书还有错字,是要立什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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