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拿了诊断证明所以文章又重新编辑了一次
之前有在本版发问过
雇主一直要乔调解时间,最后我的坚持不改时间,原订8/9日如期进行
只不过雇主找了她亲弟弟来调解(在台北分店职位是经理)
基本上我们没见过,因为我是在台中分店
说实在的他来根本是来录音带话回去而已,
而她弟一直说无法决定事情,最后我们提了我们的条件让她弟带回去给总经理,而内容是
要她16号前回复''接受''跟''不接受''而已,
而又被对方侥幸的乔了下一次调解时间8/24
http://i.imgur.com/g07VHoZ.jpg
http://i.imgur.com/A72xcAS.jpg
16号当天我还提醒她要记得回复因为我还要回复给劳工局
然后对方也是拖到16号晚上23点45到快凌晨00点前传Line回复给我
内容没别的~威胁 恐吓 摸摸头是她的拿手招数外加只想框人而已
内容如下
“
有关第一次调解会劳方请求事项,
资方重点回复暨表示其他意见如下,余待8月24日第二次调解日再议:
一.劳方业因其表哥x先生公司之高薪职缺,而与资方在自由意志下合意达成“劳方合约未
满而提前离职”并“支付违约金”的共识,合先叙明。
二.8月9日第一次调解会,劳方指定之协调委员针对系争五万元、五十万元违约金、及协
调委员之权力,其当场表示意见如下:
1.在未明了资方专业技术培训内容及支出明细下,武断对系争五万元略称:“它其实就不
应该使用最低年限的规定,o小姐这边支付的五万元自然就不存在了,等于根本就没有最
低服务年限的可行性可言”。
2.并未分析官司无绝对之预判性,以“像50万那东西应该是去哪都没有办法”的言词,误
导五十万元违约金系无赔偿之可能。
3.自我膨胀地自行宣称略谓:“因为我现在是调解委员,可以进入贵公司进行访查,如果
真的有必要的话,那我这边去问是没有问题”。
综上,劳方指定之协调委员xxx先生,其执行职务显有偏颇之虞,非但无益协调结果,实
有使劳方进入诉讼而依约最多有再赔50 万元之可能。
三.劳方欲高就x先生之“xxxxx公司”,已获资方同意,本属喜事;不料竟以“检举薪资
申报”为要胁,反悔原来之合意。此以“检举”相胁,资方无法苟同,并已做好补缴之准
备。于此同时,奉劝不宜“冤冤相报”,“检举”并非难事,请慎重!
四.引用8月9日第一次调解会,另一位协调委员o大律师(资方调解人)当场之见解略谓:
“就是双方不再向主管机关提出检举或申诉,及惩罚性违约金的部分,这个其实是法律保
障的权益,规定这个东西我想也不到一个无效论点”,资方虽愿以最大诚意进行调解,但
若劳方坚持起诉,资方除依法保全系争五万元之合法性,并对契约中之50万元全力求偿…
..即使无法全额。
五.以上,资方除诚恳表明立场,衷心期盼劳方对所已决定之合意勇于负责,勿道听涂说
而招讼累。8月24日第二次调解会资方会展现最大诚意,绝不愿见日后劳方独立面对高额
赔偿之诉讼结果!
回复如上 祝平安
”
当初的离职就是因为手痛到晚上无法睡,当然我承认离职不会是只有一原因,但主要原因
确实是手真的发炎了~
不知道会走到这一步
所以没有即时去看医生做检查
(现在对方策略是要翻转我当初离职根本不是因为手痛,是因为有更好的薪水所以跳槽,
所以主张离职违约金赔偿资方没有不法)
离职也超过两个月了要检查证明我在职期间就是有手的发炎应该很难
但我离职后手的发炎并没有减缓,今天诊断证明也开出来了~>.<~才几岁而已竟然~钙
化了
http://i.imgur.com/yJEbRxs.jpg
本来赔了那违约金也是对方声称她们有法律顾问而且合约是合法的,
还说她们的技术是市场少见具有机密性的技术及独特性,不就只是术后胸部的按摩而已=_
=到处都可见,
还有对方也硬要把展店跟营业成本都要算在我的训练费用上,隆乳按摩哪需要什么特殊训
练实在不懂...
本身我就有按摩底子了,工作第二个月就帮公司冲营业额12万第三个月就14万,而我才领
两万零八元扣掉劳健保,才领一万九千多(因为三个月是学员,讲直接点就是适用期三个
月)
不想跟公司囉嗦 所以就想说算了 赔了钱能安全下庄就好
所以我是借钱去还五万多快六万的钱给公司,
当初也是有质疑她们的合约,但想说不想撕破脸好聚好散
也许对方还是很不爽我的突然提出离职吧!!!没有照合约做满一年三个月
所以...
又在薪水扣了我2000元,如果我的第一次退让是让对方觉得我好欺负,那这2000元再退让
根本就是被剥削被巴两层皮
一开始也是询问总经理,但她就是一直扯东扯西,跟我打迷糊仗...我实在无法接受
最后拿了公司合约做了许多功课,自己去翻劳基法翻民法还去网络找类似判决,也去咨询
劳工局还有免费律师,也有来PPT发问过,最后才决定申请调解
说实在的有的免费律师真的非常不靠谱,每个也都讲的不太一样尤其是违约金的部分,有
的说要赔有的说不合理,甚至是讲的很含糊根本不敢讲的斩钉截铁,所以不要再说可以去
问免费律师了,
而我家境也不是很好问不起付费律师更请不起开庭律师,所以只能在这拼拼凑凑的在这发
文询问是否有人有类似跟我遇到一样状况的人,而我在把我需要的问题慢慢统整起来
而且从我在职时提出离职开始
对方恐吓也没少过,反而还被对方恶人先告状说我威胁她@.@,唉~
一家常上媒体有知名度的公司,实在是小鼻子小眼睛没有肚量,还说那50万是合法的=_=
无奈
然后竞业禁止条款ㄧ字都不提,根本是在规避
以下是我离职不得不签的中止合约
http://i.imgur.com/LElPfMW.jpg
http://i.imgur.com/yNcdzG9.jpg
实在是不懂那五十万合法在哪~翻了民法明明就不是像资方说的那样
就连第一次调解时,资方在劳工局名册挑选的调解人(代表资方)的律师都不太帮她们资
方讲话,
代表资方调解人的律师还说资方违反宪法,感觉资方不是很满意那位律师,第二次调解资
方把那位好律师换掉了
基本上我已经有要诉讼的准备了吧,感觉对方非常不讲理,歪的也要讲成是正的
没有要解决的诚意一拖再拖ㄧ延再延
我也准备检举对方乱扣薪资跟劳、退、健保以多报少 外加提劳动检查了
我朋友是建议我去投书给媒体或去开记者会~
让大众知道这样的公司让劳工签这种不平等条约,
虽然当初签这个明知有问题还是签了,但一般人为了谋生谁不会签呢,我离职没多久就有
新进员工了,至少会有1/3的人签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办法~劳工本来经济就
处
于弱势
而当初在劳工局申请调解后,公司收到通知函,就说我这样是破坏她的商誉,要我撤销不
然就要我赔偿五十万
说实在的雇主真的觉得签了契约就是免死金牌,就算合约内容违法只要劳方签名,签了她
们就一定稳赢der~就觉得她们站的住脚了吧
专门在玩文字游戏=_=
以上是分享给大家让以后遇到跟我一样问题的人能够参考,如果各位大大还有看到其它我
没注意到的细节,也非常谢谢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