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新人作未满月的薪资计算?

楼主: hayato2888 (Mr.Prince)   2016-07-30 17:59:00
我是7/22到某公司任职(但当天我只有上半天班)
做了一周后觉得不太合适
下星期一(8/1)预计要提离职 可能也只会做到当天
现在想请问一下新水计算方式
是下列A或B?
A.
7/23.7/24.7/30.7/31四天假日都算入计薪
B.
只算7/25~7/29五天工作天 以及7/22半天跟8/1整天
就是想问我要请求薪水时
假日天数可否要求薪水?
(当初是谈月薪 但因为实际才做五天 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想问因为七月是大月
所以薪资是要除以30还是31呀@@?
因为对方是小公司
怕之后请求薪资有争议
所以想先学着了解一下
谢谢
作者: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16-07-30 18:06:00
小公司可能b. 可能领不到
作者: Eoamberf (绿宝石)   2016-07-30 18:19:00
认真回答: 依劳基法,如果你是谈月薪制的话,整月薪水除30,就是你的日薪。你是7月22号到公司第一天(7/22-31), (7月薪资/30)*10,因为你7月22只有去半天,再另外扣半天的钱。然后八月1日的薪资,就看你有没有做满1天,有的话还是一天的钱。意思就是,如果你的薪资是领月薪制3万,日薪就是1000, 7月薪资=9500, 8月1日薪资1000元,两者相加之后再扣劳健保你的自付额。如果雇主要凹你说假日不算钱,你要吞下去的话,就跟他算时薪,时薪最低要120,七月的上班日:五天半, 如果一天工作时间8小时,共44小时,44小时*120$=$5280, 落差非常大,就看你要不要接受了。当初公司有跟你签书面合约,有写月薪多少钱和上班日的话你,可以主张就用月薪算。最重要的是,台湾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要遵守劳基法,所以只有违法的公司 和你要不要吞下去,没有什么大小之分。
楼主: hayato2888 (Mr.Prince)   2016-07-30 19:09:00
了解 非常感谢大大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08-02 16:56:00
想请问劳基法那里有写月薪制要照30天算,而不是实际天数,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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