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格医师证照、只有高中肄业的余姓男子涉从99年8月起在南市经营非法牙科诊所为患
者看诊、治疗牙病,直到105年3月被市府卫生局稽查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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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示意图,非当事人。
台南地院依违反医师法判余男8个月徒刑;诊所内医疗器材、药物全数没收。该案还可上
诉。
南市卫生局表示,该局接获检举指余姓男子在关庙区经营非法的牙科诊所,会同地方员警
前往稽查,果然查出余男从事非法密医的看诊行为。稽查人员对余男只有高中肄业学历、
没有任何牙科受训证照,竟能从事多年治疗牙病行为,感到惊讶、不可思议!
卫生局人员查扣余男诊所内的相关医疗器材、药品,禁止他继续从事医疗业务;法官也判
定这些医疗器材、药品全数没收。
判决指出,余男未取得合法牙医师资格,竟从99年8月间起,在南市关庙区开设非法的牙
科诊所,为不特定人治疗牙周病、牙痛、抽神经与安装假牙等诊疗行为,擅自执行医疗业
务行为,直到今年3月14日下午被南市卫生局人员行政稽查,查获余男正在为患者治疗牙
痛。
一审法官查明余男的犯行,考量他犯后坦承罪行、态度尚称良好,依法判8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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