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大大的解惑,我朋友有在看。不过另外还有一个关于投保年资的问题,因为他算
是从别间公司离职后才过去新竹那间公司,离职后有休息约10多天,中断的国民年金也有
按时缴纳,可是在新竹这间公司只有2.5个月左右,这样影响领失业给付的可能吗?上一间
工作约1.5年以上。
引述《Sam1021 (Sam)》之铭言:
: : 各位大大 :
: : 小弟不才,有个朋友前阵子录取了新竹某家工具机的工作,结果在工作了2个月之
: : 后,被告知不适任,并且资遣并告知工作到5月中旬,公司并说这样不能开非自愿离职单
: : 因为还在试用期,请问这合理合法吗?另外面市价是一个礼拜可以请两天吗?有支薪吗?
: : 因为回答不了,只好代友发问,敬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