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llaceH (wallace)
2016-03-21 01:01:55大大好
想请教一下关于离职的问题
目前任职满3年
最近有想要提离的打算
查了一下发现劳基法规定是
至少要30天以上提出申请
我想问的是
1.如果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后
公司要求你提前走(早于30天)
公司有无违法或劳工可否争取相关的权益?
(例如影响到实际领薪天数、特休未放完、劳健保退保日期等)
2.如果离职日押在假日
公司可否要求提前押到最后一个工作天(礼拜五)是离职日
等于是六日薪水没领到 然后也影响劳健保退保日期
以上听起来其实像是同一个问题啦
想请各位前辈指点迷津
感激不尽!